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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邡市供销社监事会工作经验做法被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简报刊发

  • 时间:2022-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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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什邡市供销社

  • 作者: 吴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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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办公室印发第一期监事会工作简报,其中,什邡市供销社监事会加强社有资产监督  促进企业发展的创新做法及实践成效被刊登并向全国供销系统进行推广。

近年来,什邡市社监事会以“四项制度”建设为着力点,切实加强对社属企业监督管理,促进社属企业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一是实行委派监事制度,压实责任主体担当。通过调整、选派政治素质过硬、熟悉财务审计工作、敢于和善于监督的同志兼任监事,对社属企业执行法律法规、落实市社决策部署、财务状况、日常经营管理、班子成员履职尽责等重大事项,依法依规实施监督。二是落实监事报告制度,有效规避可预风险。委派监事定期或不定期向市社监事会提交工作报告,让委派监事真正成为市社延伸至企业内部的“眼睛”和“耳朵”,对监督发现的重大问题、风险和线索,通过专项报告及时上报,及早提醒,针对资产管理现状,合理提出意见建议,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用于项目建设,避免企业出现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三是用好监事专函制度,狠抓整改工作落实。通过用好工作函、建议函、提醒函和整改函,不断丰富监督手段。市社监事会向相关股室及社有企业分别发出工作提示提醒函,督促及时整改问题。及时向市社投资企业下发履行合约工作提醒函,要求企业积极履责,依法依规维护出资人权益。通过监事会的监督履责和跟踪推进,有效防止了潜在风险,确保了供销社社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四是强化内部审计制度,加强社有资产监管。一方面建立对市社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财务收支和社有资产运营情况的年度审计制度,每年度对资产经营公司开展审计监督检查;另一方面对社属企业重大投资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适时开展跟踪审计,建好社有资产定期巡查台账,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监督审计取得实效。